商院工函〔2021〕8号
各单位:
现就2021年度职工互助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经职工互助保障商州区代办处审核,2021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参保人员为:1961年4月1日后出生的男职工和196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女职工,全校入网审核通过人员为753人。现将参保职工名单予以公布(见附件),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认真核对,如有遗漏或差错,务于3月26日前向工会反馈。
二、2021年度职工互助保障有效期为: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,保障范围为“住院+意外”。在有效期内凡职工因病住院或发生意外伤害,均可按政策规定报销一定的费用。
三、请各单位组织职工进一步学习互助保障政策(资料在校工会网站职工互助保障栏目下载),明确“住院+意外”费用报销范围、比例、流程和材料要求,用好互助保障政策,为住院和发生意外伤害职工提供保障,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他们的经济负担。
四、互助保障费用报销地点:商州区工会(南街商州区政府院内)。
联系人:
校 工 会:辛 颖 电话:13992469896(6353)
商州区工会:李馨英 电话:18329871158
校工会
2021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