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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职工团购房选房等问题的补充通知

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9-06-05 17:16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次数:

各位职工:

  根据职工意见,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文明的原则,经双方进一步协商,现就团购房认购选房等问题补充通知如下;

  一、认购选号

  1、认购选号时间为6月10日(星期一)下午3:00时,在学校1号楼2楼报告厅进行。购房者持校方开具的购房证明,提前签名报到。超过下午3:00时不再签名登记。

  2、为了公平公正,选房顺序将采用抽号方式确定。按照6月10日下午3:00时之前签到人数抽号。例如,有100户签到选房者,将提供100个标有1-100号的乒乓球,当场公示后放入密闭抽号箱内供大家抽号使用。

  3、抽号顺序按照6月10日下午签名报到顺序从第1名开始,依次类推。每人只有一次抽号机会,所抽到号为购房者选房顺序号,现场签名确认。

  二、交费

 6月11- 14日,在城中门口和西岗楼两个邮政储蓄银行柜台指定账号缴纳5万元认购金,超过交款期限将视为弃权。

  三、选房

  1、6月15日上午9:00-11:30时在工会办公室选房,所选楼号为12、13号楼。

  2、选房时需持选房顺序号、购房证明、身份证原件、银行缴款凭证。

  3、选房顺序从所抽的1号开始,依次类推。在规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每人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时,若超时由下个号进行选房,前者将排到最后选房。

  4、选房完毕后,凭银行缴款凭证开具正式收据。请购房者务必保存好手中的银行缴款凭证及正式收据。

  四、签订认购协议

  1.根据双方签订团购协议的约定,实际付款按照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实测报告面积为准。实测报告出具后,通知客户交款,签订购房协议。

  2.付款方式实行一次性或按揭(公积金、银行)。各买受人与商洛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认购协议后,一次性付款的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按规定交清总房款的90%,剩余10%待项目竣工验收交房前通知收缴。采取公积金或银行按揭的,需最低付总房款的30%。

  3、办理按揭前需各买受人对接公积金或银行,目的为个人是否具备贷款条件。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予以退房或选择全款购房。

  4、按揭所需基本资料:

  ①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

  ②首付款银行转账单或POS小票

  ③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证件: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

  ④借款人及配偶近6个月银行流水

  ⑤贷款面签必须夫妻双方本人到场签字。

  五、关于姓名变更问题

  为了正常履行团购房协议合同,确保职工购房权利,购房仅限本校职工,购房者姓名与学校开具的购房证明必须一致,一律不准变更(直系亲属:父母、配偶及子女,带有效证件予以更名)。

  特此通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商洛学院工会 市城投丹鹤绿洲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6月4日